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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年度总结报告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以发展公益法律服务为宗旨,在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同时,从2003年开始关注农民工依法维权问题。2005年9月8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设立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有专职律师和实习律师共9名,工作人员2名。截至到2006年9月7日,我们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有关办理农民工案件的经验,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一、我们的工作成效
(一)通过咨询指导帮助大量农民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在北京,工作站使这一政策得到充分落实。工作站通过两部咨询热线、来人面谈、来信以及网上论坛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政策咨询。一年时间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4474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45件,涉及23,517人,涉及金额6586万多元;工伤案件509件,涉及金额5000万以上;其他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2420件。以上咨询案件共涉及3万人以上,涉及金额1.6亿元以上。以上数字只是初次来访的统计,有些案件是多次来访,接待法律政策咨询成为工作站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每天至少要有两名专职人员负责这一工作。专业的法律政策咨询帮助农民工确定了维权途径、提高了维权意识,预防并减少了欠薪等案件的发生,帮助和指导了农民工依法维权。
(二)提供法律援助直接代理农民工依法维权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工作站使这一政策在北京得到良好落实。工作站对于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都及时受理;考虑到很多案件缺乏劳动合同等基本证据、而农民工自己又无法取到有效证据的现实情况,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工作站有时在正式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以前就派出律师开展调解或调查取证工作。仅仅一年时间,工作站就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9件,共涉及农民工1357人,涉及金额为1102万余元。其中,已经办结629件。在已办结的案件中,通过仲裁、诉讼或律师调解的方式已经得到确认5,737,411.6元,其中农民工实际拿到手里的就已经有3,817,221元,占总数的66.53%。通过办理大量援助案件直接维护了众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化解恶性冲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民工外出打工挣钱,考虑的就是全家的衣食住行、孩子的学费、老人的生活保障等,在工资或工伤赔偿金被拖欠时,有些农民工就想以违法犯罪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绑架、报复包工头。对于那些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还容易发生围堵政府机关、静坐等社会冲突。在工作站提供援助的案件中,人数超过50人的就有5件,总人数有445人,在这5个规模大的案件中,都程度不同的发生过冲突。有的曾经围攻政府、爬广告牌;有的威胁要杀死包工头、并到其老家要钱;有的与工地保安发生暴力冲突。工作站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了大量可能犯罪或导致暴力冲突的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2006年1月22日晚上9点左右,刚刚结束一天工作回到家的援助律师时福茂突然接到了一个农民工的求助电话。电话里急促的语气说有五十多个民工为了要工钱在工地上和老板发生冲突,眼看就要出事。时律师听到这个消息,放下电话立即向工作站佟主任汇报。援助律师的本职工作是运用法律维护农民工的权利,对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让他们向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求助,可考虑到当时情势紧张,如不尽快处理可能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局面。佟主任同意时律师的意见,让他又找了一位律师一起到工地做调解,时律师的爱人非常担心丈夫的安危,就和他们一起来到工地,万一遇到紧急情况她能帮助拨打110报警。两位援助律师半夜里就在工地上和老板谈了大约6个小时,最终让对方给这55名农民工支付了47000元的工资,而他们三人直到第二天凌晨3:30才离开。事后,这些民工的代表任某某在感谢信里写道:“我在北京打工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的律师,这一切让我的心里特别踏实,觉得还是在北京打工好。”
李某某等23人从2005年4月到8月在北京打工,干完活以后,他们多次向包工头和用人单位要钱,可不但没有拿到钱,反而被老板赶出了工地。2005年9月29日,他们向工作站求助,援助律师第二天上午就和李某某去找用人单位协商,没有协商成功后,已经身无分文的工友气愤之下决定集体去某区政府上访。当他们在去区政府的路上时,被援助律师偶然发现,律师赶忙拦下了这些人,并建议回工作站商量。在工作站,律师发现他们中的7、8个人身上仅剩下3毛钱,连晚饭都无法解决,佟主任决定先借给他们700元,并和律师一起为他们的案件想办法。律师的关心让他们深受感动,当他们情绪逐渐平稳后,律师耐心的向他们说明这种冲动根本无助于纠纷的解决,反而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麻烦。在律师的劝说下,李某某等23人放弃了上访的念头,最终在律师的调解下先拿回了20000元的工资,并在后来的诉讼中又拿到了其余的33976元。事后,李某某等23人为了表达他们对工作站的感激之情,送来了写着“农民工的亲人保护神”的锦旗。
类似的案件数不胜数,刘某某在工地打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骨折,因维权困难就想回老家找朋友把老板的腰打折,以牙还牙;张某是刚刑满释放人员,在工地干活时手指被挤伤,多处求助无果后,就想在包工头回家路上砍掉其一条胳膊来“报仇”。对于这些案件,援助律师都是先劝其放弃违法犯罪的念头,鼓励他们相信法律,引导、帮助他们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
(四)积极开展农民工领域的法律和政策研究工作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为此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欠薪和工伤案件中,由于法律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导致有些案件维权步履维艰。工作站高度重视法律研究工作,希望在办理、分析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为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改革谏言献策。2006年6月凝聚着工作站律师智慧和辛劳的著作《谁动了他们的权利?——中国农民工维权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通过工作站办理的32个案件介绍了农民工的艰辛以及援助律师对法律和政策等问题的思考;2006年9月工作站律师撰写的《如何追讨欠薪》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两本书相继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以一年时间办理的50个工伤案件、1000个左右欠薪案件和大量群体性案件为基础,工作站在成立一周年之际,发布三个专题研究报告:农民工工伤案件研究报告、农民工欠薪案件研究报告和农民工群体性案件研究报告。三个报告将以第一手的资料来分析在农民工工伤、欠薪以及群体性案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工作站的建议,这些研究报告将为党和政府的官员以及专家学者了解农民工问题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提供有益的帮助。
(五)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普法工作
在丰台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工作站成立了“农民工普法学校”,由专业律师利用周末时间为农民工开展普法讲座;援助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对农民工开展普法,以让农民工掌握基本的维权知识和技能;工作站律师结合自己的经验,编辑了通俗易懂的《农民工普法手册》,手册专门针对农民工打工中容易遇到的问题,采用一问一答、口语化的形式,很受农民工朋友的欢迎,一年时间免费向农民工发放4000多册。援助律师还经常接受媒体采访,通过媒体把农民工维权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向更多农民工普及。通过以上多种方式,工作站在农民工普法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通过办理典型案件、惠及更多劳动者
工作站通过办理一些典型农民工案件,使更多的农民工受益,北京某国际食品公司案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山东农民工徐某某自1995年2月29日起开始在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2004年5月,某食品公司在仓储办公室的墙上贴了一张公告,内容为仓储员工要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不与该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将被食品公司辞退。2004年5月20日,徐某某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仍然在该食品公司。2005年10月12日,食品公司以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为由将徐某某退回劳务公司。10月12日劳务公司与徐某某解除劳动关系。徐某某认为自己在食品公司连续工作11年,应当是食品公司的员工,即使解除劳动合同,该食品公司也应当按11年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20130元。但如果按食品公司在2004年让徐某某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后至被辞退时计算,徐某某则只能得到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3660元。两者相比,相差16470元。
工作站受理徐某某案件以后,高度重视,多次开会集体讨论这一案件。尤其是通过徐某某案件以及后来请求援助的食品公司其他员工的案件,工作站意识到该食品公司案件是目前国内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制度被滥用的典型案件。仅仅在食品公司,就存在着大量的类似徐某某的情况。但这些人出于对失去工作的顾虑,明明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但敢怒不敢言。为了使更多的劳动者权利得到保障,以伸张正义,工作站不仅对徐某某等人的案件高度重视,多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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