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呼吁工作关注的是预防侵害工人权利的行为发生,而非对过去的伤害寻求救济。这些预防性策略一般关注于寻求与跨国企业的合作,使跨国企业获取有利的积极的公开报导。这一原则推动了一些标识活动,比如非政府组织Rugmark的活动,其与印度,尼泊尔和巴基斯坦的地毯生产商合作以确保生产中没有雇佣童工。同意遵守某些标准和服从不定时调查的生产商可以在其产品上使用Rugmark的标志。同时,鼓励消费者仅购买贴有Rugmark标签的地毯,以避免购买童工生产的产品107

利用共同标准,如SA8000,的自愿报告机制与Rugmark标识模式类似。他们也鼓励企业配合遵守某些劳动标准,以获得积极的公开报导和促使消费者意识觉醒。参与此类项目完全是自愿的。通常由一个独立的组织负责协调,制定特定的标准或一系列基准,授权审计师以及审查公司报告。

最著名和最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中国)的标准之一是SA8000。这一标准由美国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和管理108SAI负责培训和授权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然后公司再雇佣这些人来证明公司和其供货商遵守了SA8000。希望获得认证的公司必须雇用一位被授权的社会审计师,他将负责审计前工作和审计工作。一旦公司获得认证,必须进行阶段性跟进审计和每三年一次的全面的重新认证程序。

RugmarkSA8000行动的努力是直接要求跨国企业改变其行为。其他非诉讼呼吁努力则关注通过组织工人和消费者,对跨国企业的改变施加来自基层的压力。这种策略的一个例子就是联合抵制。例如,长久以来,消费者因种族隔离制度而避免购买南非产品。组织也通过对个体目标的联合抵制来实现更明确的目标。消费者反对雀巢在发展中国家的婴儿产品营销政策,因此对其进行联合抵制。由于德国消费者停止购买Shell石油产品,Shell Oil不得不改变其废弃Brent Spar石油平台的计划109

抵制联合了消费者的力量来影响公司做生意的方式。另一近期事例是在来自佛罗里达的一小部分农民对Yum! Brands连锁旅店之一Taco Bell实行了长达四年的抵制后,Yum! Brands公司在2005年签署了一份改变其在美国供货实践的协议。Yum!是世界上最大的旅店企业之一,包括非常成功的KFCTaco BellLong John Silvers连锁店,在全世界都有店铺和授权经营店面。几乎全部是移民的佛罗里达农民可以令Yum!同意他们的要求是非常重大的成功。这可以归功于由一批活动家和农民组成的Immokalee工人联合会(CIW)长年组织的当地和全国范围的活动110

Taco Bell饭店的西红柿供货商向农民支付低工资,遭到农民反对。尽管Taco Bell与农民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工人发现Taco Bell控制西红柿价格,因而实际控制了工人工资。

选择Taco Bell作为目标本身就是一个策略。佛罗里达农业部门的特点在于,购买者、公司制农场、承包商、分包商和农场主形成了长而复杂的链条。虽然Taco Bell只购买了佛罗里达百分之一的西红柿,但它却拥有其他采购者没有的全国知名品牌。通过攻击这样一家知名公司,组织希望改变整个行业的行为。

为推行联合抵制,CIW集中进行构建联盟的工作,将农民活动与有关工人权利,移民和民权,公平贸易和反对企业权力的相关斗争联合。通过将佛罗里达农民斗争与不同部门的联盟相联系,CIW获得了各种团体的支持,包括工会、学生、教堂和其他基于共同信仰成立的团体,以及移民权利组织。

CIW制作了传单,写给报纸和政治领袖的示范信和其他资料,供它的同盟者使用。在因特网刊登所印刷的资料,并通过广泛的电子邮件服务发布公告。他们也利用了像旅行、会议、与联盟和媒体的互访,来增加它在全国的曝光率,给Taco Bell施加压力,以寻求解决方案。

CIW和它的联盟甚至从内部对Taco Bell施加压力,促使在2004Taco Bell股东会议上对这一领域的人权问题的股东决议进行表决。所提决议在会议上获得了36%的投票,这向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传达了某种信息。

最后在2005年,Yum!同意与工人协商解决。根据协议,Taco Bell只能购买那些同意每磅多支付工人一便士的供货商提供的西红柿。没有增加工人工资的供货商将被从Taco Bell的供货商名单中删除。这一很小的增加使得工人工资提高了75%。Taco Bell将每月向CIW提供完整的西红柿采购目录和供货商工资收据,以确保工资的增加直接支付给了农民。另外,Taco Bell在其供货商行为守则中增加了条款,禁止契约性的奴役以及要求严格遵守所有法律。最后,Yum!同意参与CIW推动制定新州法的努力,通过市场激励更好保护佛罗里达农民。

CIW的农民用了四年的时间要求Taco Bell加薪,这也算是一段很长的时间。然而,他们也从为更多的战斗而被授权组织的斗争中脱颖而出。现在CIW正在从事鼓励另一快餐业巨头麦当劳改变其实践的活动111

结论

很多原因使得在美国法院对跨国企业提起诉讼是策略性的。很多世界最大的跨国企业本部或主要经营地在美国,所以确保属人管辖权和执行不利判决一般不成为问题。律师的胜诉报酬(Contingent fee),陪审团决定损害的陪审团制度,以及成为先例的机会都推荐美国法院作为审判地。

然而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充满了挑战。首先也可能是最重要的,由于涉及远离美国律师的原告,跨国诉讼存在很大的困难和成本。它要求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积极分子的稳固关系,发展中国家积极分子有助于促进交流,确保原告有组织,有动力并且很安全。第二,在劳动权利领域,发展可行的法律理论要求超越劳动和雇佣法律,利用其他法律渊源,如国际人权法,普通合同法和侵权法,成文的消费者和商业保护法等。第三,对于所有外国原告来说,避免案件依据不方便法院原则被驳回是主要的障碍。第四,对于原告,让跨国企业本身承担法律责任非常困难。原告需要证明跨国企业和违反劳动雇佣法律的实体之间关系的类型或它们之间存在真实的共谋关系。

当然,通过以美国消费者,股东或其他受到跨国企业海外劳动侵害行为伤害的人为原告提出间接的诉因,可以避免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危险和责任归属的困难。但是,这一路径也会引发有关诉讼目标的问题。即使原告包括受害工人,案件的诉讼目标和如何获得有利于所有人的最佳和解方案仍然令人担心。同时,有必要记住非诉讼呼吁策略的作用,特别是在法律成功更可能取决于和解协议而非最终判决的案例中。

我们希望本报告可以为中国积极分子提供一个有关跨国劳动权利诉讼的介绍,使他们了解过去发生的重要案件以及在该领域的主要挑战。报告涉及的范围并未穷尽。我们更希望它成为有兴趣与美国同仁共同从事此类诉讼的中国积极分子的一个起点。

 

107 更多信息参见the Rugmark websites at http://www.rugmark.org/ (US) and http://www.rugmarkindia.org/ (India). 

108 更多信息参见see the 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 website at http://www.sa-intl.org/

109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Bureau for Workers’ Activities, Corporate Codes of Conduct available at  http://www.itcilo.it/english/actrav/telearn/global/ilo/code/main.htm.

110 Elly Leary, Immokalee Workers Take Down Taco Bell, The Monthly Review, Vol. 57, No. 5 (October 2005), available at http://www.monthlyreview.org/1005leary.htm

111 更多信息参见the Coalition of Immokalee Workers website at http://www.ciw-onlin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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