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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山西全面开展解救被拐骗民工、打击黑砖窑主专项行动。山西省委、省政府成立了领导组,由公安、劳动、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已经分赴运城、临汾、晋城,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指导。(6月17日《新华网》)另据报道,山西省洪洞县黑砖窑案件逃逸的河南籍包工头衡庭汉于16日19时左右在湖北省丹江口市被抓获。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其他部门的调查组已抵达洪洞。(6月17日《新京报》)从新闻报道可以看出,目前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正在雷厉风行的处理当中,可是,综观这起大案,它的发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据央视报道,早在去年这个时候山西当地的媒体就曾有过报道,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陕西青年被拐骗到山西一家黑砖窑,后来竟被打断了双腿,案子虽经法院判决,但窑主跑了,受害人至今一分钱赔偿款也没拿到。而据当地群众所说,这里的黑砖窑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到底有多少人受害,甚至有多少人命断山西,现在恐怕没有人能够说得清。黑砖窑把拐骗来的农民工和许多未成年人当“奴隶”使用,这在当地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如洪洞县的那家黑砖窑,其所有权就是当地的村主任和他的儿子,没有任何相关合法手续,没有围墙,黑砖窑离他们家也就是几步之遥,可他们的承包者就在这里残酷虐待农民工,他们难道不知道?他们的胆子从何而来?当地片警、工商和政府人员经常到这里“公干”,他们难道是“睁眼瞎”?他们为什么会对这种行为不管不问?面对“奴隶”和他们家人的泣血求助,这里一些地方公安部门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甚至为黑砖窑通风报信,这里的劳监部门不仅没有行使正当的监督权力,还有意遮掩,甚至直接参与倒卖。不是这些部门“保驾护航”,黑砖窑怎么能发展到今天这么严重的地步?如果他们没有得到黑砖窑的“黑金”,他们又如何这么卖力地为他们“服务”?可以看出这种现象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链条,黑砖窑一年只要交纳几千元的“管理费”就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鼎力相助”,黑砖窑伤天害理哪怕把打死的民工就地掩埋也能安然无事。 这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何以能猖獗十多年?何以能成为当地“公开的潜规则”?这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干部的姑息纵容是有密切联系的,与很多部门领导甚至是一些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失职渎职有直接的责任。就是在今天,个别地方还在企图掩盖真相,将解救出的“奴隶”草草打发出去,不少黑砖窑或被焚毁,或被推倒,黑窑主就在司法部门的眼皮底下能够逃脱。一些地方为了表现态度积极,不惜动用纳税人的金钱为他们的失职渎职埋单……现在中央高层的批示之下,在新闻媒体的强力监督之下,一些地方开始“雷厉风行”地行动了,就在昨天的央视节目中,一个城市的公安局长还在侃侃而谈他们解救农民工的成绩,面对这种现象,笔者纳闷,在这起长达数年的黑砖窑事件中,这些人难道就没有责任?他们早干什么去了?那些民工和未成年人遭受了非人的虐待,不少人已经落下了终身的残疾,如此大的丑闻怎么没见一个人出面担责,引咎辞职?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作出了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像这样一起令国人发指的案件,完全是由一些地方官员的失职渎职甚至是贪赃枉法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至极,抓捕和严惩罪犯是必要的,但更不能由此而掩盖一些官员的重大责任,因此必须有人出面承担责任,引咎辞职,这是党纪政纪所需,更是民众所切的。(完)
2007年06月18日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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